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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图书馆、校史馆、会议室使用规范
发布时间:2019-09-20   |   发布者:admin
为规范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图书馆、校史馆、会议室的使用,维护好学生正常学习秩序、维护好学校的财产安全,特制订以上三个区域的使用规范,请二级学院按照规范的要求管理好、使用好教学设施设备。
一、图书馆、校史馆、会议室的管理负责人为李娇,使用过程中的维护负责人为各二级学院院长(二级学院院长负责本楼层的图书馆管理、负责本学院对会议室、校史馆使用的管理)。
二、图书馆使用要求:现阶段所有的图书均免费向师生们开放,师生们可借阅,阅读完毕后将图书放回原位,原则上一本图书的借阅时间不超过两个月,二级学院每学期期末应对每个楼层的图书进行数目清点。图书室配套的桌椅不允许搬动至其他地方,日常检查中凡是发现有缺失桌椅的情况均对二级学院进行罚款,凡存在污损、丢失的由各楼层负责二级学院照价进行赔偿。
三、校史馆使用要求:现阶段校史馆均完全对外开放,师生们、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前来参观。安排集体参观的主要负责人需要提前通知李娇老师,由李娇老师负责使用前后的检查工作。李娇老师每天早晚对校史馆实施例行检查并填写检查登记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教务处负责人报告。
四、会议室使用要求:会议室对全体师生开放,所有的教学活动均可使用会议室,所有使用部门负责人需向李娇老师报送课程表或者使用时间,各二级学院或使用会议室的部门自行安排学生下课后进行简单的卫生清理,具体包括将桌椅摆放整齐,将垃圾随身带走。由李娇老师安排每天的值日班级(使用会议室的班级)进行进一步打扫,具体包括扫地、拖地等,相关二级学院需配合教育引导学生。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