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 专项资金结余与超支情况的处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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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admin
第一步,上报人数和用款计划。我院每年按例向财政上报国家助学金预算,同时向财政报送我院中、高职学生人数,由实际在籍学生数和下学年度计划招生数组成。
第二步,发放助学金。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层层审核签字后发放到学生资助卡中,并核实到账情况。
第三步,做结转或补足处理。由于实际招生数与计划招生数存在出入,出现助学金结余的情况时结转至下一学年(账务具体通过财政补助收入——助学金科目体现),下一学年做用款计划时,将助学金预算数减除结余数后上报财政。出现超支不足以发放助学金的情况,再向财政申请该项资金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