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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发布时间:2019-10-18   |   发布者:admin
为使我院学生资助工作求真求实,有条不紊地深入推进:学生资助款足额、安全的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我院特制定学生资助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执行院长兼党总支书记杨文奇为学生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
2.我院在学生资助工作中,院评审领导小组明确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层级责任制,院评审委员会对各班级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3.班主任教师与学生家长要对基本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4.学院财务室要及时、足额把资助款发放到学生资助卡上,不得挪用资资金。
5.资助工作人员要确保受助学生信息安全。
6.资助工作人员要确保受助学生个人档案安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