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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宿管岗位职责及工作要求
发布时间:2023-04-27   |   发布者:admin
一、岗位职责
(一)按照学院作息时间表落实日常作息管理
1.早上6:00准时打开宿舍及楼道大门,6:30准时播放起床铃音(播放二十分钟),提醒并督促学生起床。7:20准时关闭宿舍大门,对无特殊原因迟到学生做好登记后放行,学生迟到情况应每天及时反馈给辅导员及学生服务中心负责人。
2.下午14:00准时播放起床铃音(播放二十分钟),提醒并督促学生起床。14:30准时关闭宿舍大门,对无特殊原因迟到学生做好登记后放行,学生迟到情况应每天及时反馈给辅导员及学生服务中心负责人。
(二)按照生活实践劳动(值周、宿舍内务)的工作标准及要求进行宿舍公共区域环境及宿舍内务卫生的检查
3.宿管应按需给值周生发放垃圾袋(不得出现浪费现象),值周生进行卫生清扫期间督促、指导值周生做好劳动工作,值周生完成工作任务后宿管应按照标准及要求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可当时整改的直接要求值周生整改,未按照要求整改的问题通过学生值周检查结果记录反馈给学生服中心负责人及辅导员。
4.每天对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进行检查。及时将内务卫生不合格的宿舍公布给辅导员,由辅导员组织学生利用课间进行整改,整改宿舍需在宿管处进行登记,整改结束后宿管要再次检查,及时将整改结果报送学生服务中心,不得出现瞒报现象。每日检查必须公示最好的6-8个宿舍和最差的6-8个宿舍。
5.按照要求做好宿舍公共区域的消毒通风工作。
(三)做好财产清查、检查与报修工作
6.每学期开学前和放假前与综合处相关人员共同清点宿舍楼、宿舍内所有财产并填写财产清查表,财产清查表经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清查中若发现财产丢失或损坏必须查明原因、找出责任人并签字认可。
7.每天上午统计学生报修情况,将报修事项整理后按综合处要求报送给维修人员,及时了解维修情况,将24小时内未完成的维修事项反馈给学生服务中心负责人。
8.在每天的宿舍巡查中若发现财物损坏(尤其是公共区域)应及时登记、报修、查找责任人,在能力范围内完成基本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工作。确定责任人后立即对财产损坏责任人开具赔偿单,督促财产损坏责任人及时到学院财务室缴纳赔偿款,不得私自收款。
(四)做好人员出入管理和登记工作
9.学生上下学及其他出入宿舍的高峰期,宿管需在门口进行人员出入和学生违禁品携带情况检查(违禁品携带情况、带饭情况检查按学院要求严格执行),教学时间内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出入宿舍,进入学生需携带假条(登记后宿管方可放行并留意生病学生状况,督促回宿舍找物品的学生及时离开宿舍区域),其他特殊情况的学生出入需与辅导员联系。
10.除本学院教职工和住宿学生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生宿舍。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人员出入宿舍应按照“谁安排请示谁”的原则联系责任人确认后方可安排进入,做好出入登记。无特殊情况各级主管部门检查需由相关领导陪同进入,由宿管进行登记。
(五)做好日常巡查与安全检查工作
11.每天上下午两次开展日常巡查,除环境卫生检查外重点检查宿舍内存在的安全隐患(水电设施设备、消防设备、无关人员、病假学生、违禁品等),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报送学生服务中心及其他相关领导。
12.每天晚上带领学生会学生做好查寝工作,必要时进行抽查,查寝结果原则上应于每晚十一点前反馈至辅导员,不得因漏查出现学生夜不归宿,每日查寝情况需做好登记并及时汇总整理。
(六)处理好宿舍内各种突发事件
13.对于宿舍内出现的学生打架斗殴、学生突发疾病、设施设备重大故障、火灾、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重大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及时依法依规控制场面,必要时可直接拨打110、120、119报警或求救。第一时间联系学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当日带班领导共同处置。
(七)做好特殊时期的管理和其他管理要求
14.根据上级部门或学院要求落实好特殊管理要求(如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二号宿舍楼健康驿站的管理)。
15.宿舍内设置的校医室等各种机构均应纳入日常巡查范围。
二、工作要求
1.实行24小时值班管理制度,宿管人员交接班必须做好登记,双方签字后方可交接班,不得出现空岗情况。
2.精准掌握宿舍楼内的相关数据和学生住宿情况(包括:总房间数、总床位数、不同标准房间数、每间宿舍入住名单、空房间数、总住宿学生人数及分男女学生住宿人数等)。
3.每学期开学前应按照学生服务中心要求做好学生宿舍划分工作、做好学生宿舍调整与登记工作。
4.非特殊气候必须着工装并保持工装干净整洁,言行得体、礼貌待人,不与师生发生冲突。
5.维护好宿管室、宿舍大门周围的环境卫生,做到干净整洁。
6.认真完成学院相关部门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不得推诿。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学生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