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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整治制度
发布时间:2023-04-27   |   发布者:admin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是学院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学院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使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是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和重要手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第一条 建立“三级”学院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具体包括:日常巡查机制、专项检查机制、综合检查机制。
第二条 日常巡查机制一般包括:门房保卫人员日常巡查、宿舍管理人员日常巡查、食堂管理人员日常巡查、值班人员日常巡查、监控室日常监控巡查、教育处日常教学巡查等,所有日常巡查除岗位职责要求的巡查内容外还需要对所辖领域内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巡查,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全部记录于巡查记录中(包括门房值班记录表、宿舍管理人员值班记录表、值班记录表、监控值班记录表、食堂巡查记录表等),并将隐患反馈给相应责任人,责任人在接到反馈的24小时内需进行处置。
第三条 专项检查机制一般指由学院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学生服务中心组织各部门、各专业学院开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排查内容一般具有针对性,具体包括:消防安全专项排查、食品安全专项排查、宿舍用电安全专项排查、宿舍管制刀具专项排查、网络信息安全专项排查、实训室安全专项排查、燃气安全专项排查等,各项排查均由学生服务中心负责人牵头,涉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共同开展专项排查,专项排查需对照相应安全管理标准,排查结果需制定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台账,整改台账报执行院长审阅并签批给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
第四条 综合检查机制一般由理事会、监事会等学院管理、监察机构发起,通常在放假前、开学前、学期中、重大节假日或特殊时间节点、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等情况下开展,针对全校范围开展包括安全管理工作在内的全面工作检查,综合检查重点是强化各部门的安全职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综合检查结束后由理事会秘书处或监事会秘书处出具检查情况通报及整改要求,责令相关部门负责人限期整改。
第五条 对于“三级”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若暂时条件不具备不能立即整改,需责任人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待条件具备后立行整改。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责任人将严厉处罚并严肃追责。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