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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财产管理的通知 (暂行)
发布时间:2018-11-21   |   发布者:admin
关于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财产管理的通知(暂行)
 
综合办字(20171
各部门及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财产的管理,保证财产产安全完整和合理使用,提高财产产使用效率,防止财产的流失或使用过程不慎造成人为的损失,根据财产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就财产管理作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学院财产包括:学院用于教育、教学的教室和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学院教育、教学所使用的各种设施设备、仪器、器材、图书、日常用品等;服务于教育、教学活动的辅助设施设备和场地及其附属物。
一 、基本原则
学院财产实行“按需购置、统一管理;及时上帐、帐物相符;谁用谁管、损失赔偿”的基本管理原则;
(二)在采购管理方面,实行预算控制、按程序审批、竞价比性、以旧换新、按需分配;如网购能解决的,决不批发,批发能解决的决不零售,发票和明细必须与物相符。
(三)在日常管理方面,实施区域化承包责任制和清查盘点制,保证财产状态正常、利用率高;
(四)在调入调出方面,要做到资源共享、合理调剂和手续完备;
(五)在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财产处置方面要做到程序规范、合法合规等。
二、管理体制
(一)按照区域化承包责任制,谁承包谁管理、谁承包谁维修、赔偿,将我院现有财产分类归口划至相关部门实施区域化管理。
(二)各区域管理部门必须与学院签署《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财产管理协议书》,务必严格遵照协议内容执行;
(三)综合办统一管理学院所有财产,负责组织安排各部门、各二级院、各班级进行开学、期中、期末财产普查、核实、登记工作,掌握学院财产情况,及时发现和避免各类问题发生;
(四)各办公室承包给相应的部门,班级财产承包给相应的班级;
(五)老美院校区所有财产按使用区域分摊给学前教育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老年与社区管理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分管的琴房、舞蹈室内的所有财产;艺术设计学院分管机房内的所有财产;老年服务与管理学院分管护理实训室内的所有财产;
(六)各部门、二级学院、各班级根据承包的财产分配专人管理,做好实物财产的日常保管、维护和使用管理工作,每学期主动与学院财产管理人员检查清点本区域内所管理的财产设备、设施,对人为损坏本区域内财产设备、设施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处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综合办。
三、管理使用考核列入对使用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对使用单位的领导和个人进行奖惩。
四、其他
具体的财产管理制度请参照《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财产管理制度》、《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财产物资报损、报废管理制度》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财产管理协议书》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财产管理制度》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财产物资报损、报废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