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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11-22   |   发布者:admin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民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内教发办[2016]35号文件要求 ,我院的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学校发展大局,提升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现将2016年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如下:(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6年3月20日至2016年12月30日)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1)办学规模,学院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院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等内容已在校园网站进行公开。 
(2)学院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已在校园网站公布。
(3)学院没有教职工代表大会。
(4)学院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已公布。
(5)学院办学许可证已在校园网公布。
2.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1)在招生章程方面,我院认真制定《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经学院专门会议讨论审查通过后进行公布和发放。在招生计划方面,我院认真编制招生计划。
(2)学校招生信息网,主动公开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试与录取规定、考试成绩查询、录取情况及监督投诉等信息,便于社会公众获取有关招生方面信息的同时,接受公众对招生工作的监督。
(3)招生方面,全面落实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等各组织机构职责,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学生、社会和考生的监督作用电话咨询热线、微信平台宣传等方式为考生与家长提供高考咨询服务。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透明。
3、财务、资产、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1)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已公布。
(2)学院上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已公布。
(3)学院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已公布。
(4)新校区建设招投标相关文件以公布。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1)学院领导分工、职务、联系电话、办公地点等信息已经公布。
(2)学校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名称、负责人、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电子邮箱等已经公布。
(3)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
(4)教职工、学生投诉处理情况结果已经公布。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1)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已公布。
(2)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已公布。
(3)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方向已公布。
(4)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已公布。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1)学生奖助学金、学生助学贷款、等管理办法已公布。
(2)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已公布。
(3)学生申诉办法已公布。
7、其他。安全稳定信息公开情况。
进一步加强学校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迅速有效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学校稳定,依据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责成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并将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向各单位通报说明。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12月30日,学校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三、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通过教师例会、领导调研等方式征求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调查显示,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比较满意,同时提出意见如下:
1、进一步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提高学校社会认知度。
2、加快校务信息公开栏的更新速度。
四、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12月30日,未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拓展内容,公开信息的宽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深化。
  2.宣传教育力度还需进一步到位,部分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足,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信息作为突破口,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2.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全院干部职工重视信息公开,积极发布信息的良好氛围。
六、相关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西环路甲1号;邮编:015000;电话:0478-8328905;传真:0478-8328905。
负责人: 王磊 15374655293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nmgmsxy.net/)阅读、下载。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