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宣传月 | 树立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中华文化素质
发布时间: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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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admin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有关规定,按照我院的整体部署安排,我院的普通话培训工作在公共教育学院的积极筹备下于3月23日正式开始。我们有幸请到巴彦淖尔市普通话测试站的五名讲师为同学们授课,本次培训分为两批,第一批共477人,第二批共479人。培训结束后于4月12日至14日组织我院学生有序进行普通话考试。
现场授课中,老师们为参培的同学们讲解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系,说好普通话的重要意义和普通话基础知识练习等方面的内容。
公共教育学院工作人员对普通话水平测试精心组织开展培训测试工作,严肃测试纪律、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测试过程管理,力求严谨细致,确保测试的严肃、规范、公正。
2021年我院被授予内蒙古自治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学校”荣誉称号。学院高度重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和办学特色将语言文字工作融入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中,营造了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
学院将长期致力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旨在帮助全校师生及社会各界不断提高普通话水平,更好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下一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做好师生普通话宣传和落实工作,进一步营造学院讲好、写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浓厚氛围,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和提质增效作出应有贡献。
文章来源:公共教育学院
撰稿:杜嘉丽
审核:习愉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