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宣传月 | 树立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中华文化素质
发布时间: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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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admin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有关规定,按照我院的整体部署安排,我院的普通话培训工作在公共教育学院的积极筹备下于3月23日正式开始。我们有幸请到巴彦淖尔市普通话测试站的五名讲师为同学们授课,本次培训分为两批,第一批共477人,第二批共479人。培训结束后于4月12日至14日组织我院学生有序进行普通话考试。
文章来源:公共教育学院
撰稿:杜嘉丽
审核:习愉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