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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1   |   发布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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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实施订单培养,学生入学即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学院承诺学生完成我院规定学业,保证就业否则退还三年全部学费。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兼职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完善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支持、鼓励和规范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兼职教师是指受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聘请,兼职担任特定专业课或者实习指导课教学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兼职教师占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专兼职教师总数的比例一般不超过30%。
第三条 聘请兼职教师应重点满足紧缺专业、重点专业现代服务业及特色专业的教学需要。
第二章人员条件
第四条 聘请的兼职教师一般应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成功创业者或具有相关领域丰富教学经验的学者和专家。
第五条 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三)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职务),特殊情况也可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级传人;
第三章聘请程序
第六条 兼职教师聘任由二级学院提出聘任意见,并报教务处、综合办、执行院长、理事会审批通过,二级学院聘请兼职教师可通过对口合作的企事业单位选派的方式产生,也可以面向社会聘请。各二级学院聘请兼职教师应优先考虑对口合作企业人员,建立合作企业人员到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兼职任教的常态机制,并纳入校企合作基本内容。
第七条 面向社会聘请兼职教师应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考察、遴选和聘请程序。基本程序是:
(一)二级学院根据教学需要,确定兼职教师岗位和任职条件;
(二)二级学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能力考核,并提交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聘任兼职教师审批表;
(三)学院确定岗位人选,并与兼职教师签订工作协议;
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在应聘兼职教师前应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
第八条 二级学院结合学生基本情况、人才培养方案规划和学院规章制度对兼职教师进行相关培训。
第四章组织管理
第九条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将与所有兼职教师签订工作协议。工作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工作时间、工作方式、工作任务、工作报酬、劳动保护等内容。协议期限应根据教学安排和课程需要,经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不少于一学期。
第十条 兼职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教学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二级学院及教务处按照兼职教师评价标准,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并将在职人员兼职任教情况及时进行反馈总结。

附件1:聘任兼职教师审批表

附件2:兼职老师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