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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院要闻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荣获自治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学校”称号
发布时间:2022-05-06   |   发布者:admin

 
  2021年12月,经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家评估组验收,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达到合格等次,被授予内蒙古自治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学校”荣誉称号。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建设工作的意见》(内教语字〔2017〕13号)文件要求,近年来学院高度重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结合我院实际和办学特色将语言文字工作融入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中,在工作制度机制、能力素质要求、教育教学实践、校园文化建设、学生成长记录、师生普通话培训、传统文化经典诵读及摘抄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积累,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营造了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
 
  撰稿:田青春
 
  审核: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