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
 
  招生工作是学院的生命线,为确保顺利进行,规范行为,确保最大限度地利用一切资源,满足学生、家长的需求,使学院有稳定、充足的生源,根据国家招生工作政策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岗位职责。
 
  1、招生就业处负责收集与本院招生工作密切的社会经济发展信息、劳动用工信息、用人单位信息、生源分布状况、本院资源状况等信息,进行招生计划的调研;策划、组织并编报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实施方案,经理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在实施中体现指挥、驾驭、协调作用。
 
  2、组织招生宣传及咨询,编印招生简章及其他有关招生材料,提供招生宣传数据材料并组织实施。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及时总结招生情况,报告院级领导,并对来年招生工作制定计划,利用建立研学基地培育招生点。
 
  3、负责网上报名工作,设立招生咨询电话,对学生以及家长提出的各种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同时通过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招生信息与政策。
 
  4、协助学生服务中心、教务处、财务处、各二级学院做好录取新生的咨询、收费、专业调整和报到接待等工作。
 
  5、贯彻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单招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报名、命题、考试、录取等重要环节,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单招工作。
 
  6、负责招生工作日常文件的起草、打印、收发工作;负责招生录取数据的存档、移交、统计、分析、研究工作,负责招生材料的整理和总结工作,提出学院专业设置、专业调整的建议。
 
  7、做好招生录取密钥管理工作、网络安全与报到日前的录取数据管理工作,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8、负责各区域新生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新生接待;负责录取通知书的打印与寄发。
 
  9、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并处理录取学生的遗留问题。
 
  10、定期和各二级学院联系,收集招生就业各类信息并整理上报。
 
  11、协助做好与兄弟院校以及就业工作相关单位的各类联系工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12、完成领导或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副处长协助处长工作。
 
  13、我院目前招生分四个批次:一是单招工作;二是统招;三是五年制“3+2”及联办或中职;四是预科与联办。必须有计划、有谋略、有实施办法做好以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