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员守则
为了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特制定本《守则》。
1、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言谈举止文明。
2、遵守社会公德,不准在公共场所吸烟、吐痰、乱扔杂物,注
意保护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在教学楼内不准大声喧哗。
3、爱护公共财物,不得在墙壁、门窗、桌椅上乱涂乱画。
4、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课,不迟到、早退,有事履行请假手续。
5、遵守课堂纪律,上课认真听讲,不准交头接耳,上课期间必
须上交手机。
6、讲究卫生,每天做好值日,搞好教室卫生。
二、学员考勤制度
为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完成教与学的任务,使学员有规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1、学员在保育员培训期间,因故不能参加学习,需履行请
假手续。
(1)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请病假要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2、凡为请假、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缺课、缺考者,均以“旷课"旷考”“论处。
3、学员旷课三次或事假累计超过总学时的十分之一者,将视为不合格,须重新参加培训。
4、学员考勤由班主任及培训教师具体负责,不得由学员代理考勤,在培训班结束时学员出勤情况要存档。
三、学员管理考核制度
1、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要建立学员个人档案。
2、凡参加培训的学员要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班主任对学员学习、纪律、进行认真考核。
4、学员档案记录内容应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5、学员档案应按年度、工种、培训时间分存,便于查找。